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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王宁先生做客“来园讲坛”第十二讲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6-05 】

2021年6月4日下午,“来园讲坛”第12讲在我校逸夫楼报告厅隆重开讲,为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让更多的师生聆听讲座,主办方同时进行了线上直播。北京师范大学王宁先生作为这一讲的主讲嘉宾,应邀做了题为“谈汉语实词分类的语义语法综合研究——兼论汉语特点与汉语语言学研究方法”的学术讲座。本场讲座由我校科研处主办、人文社会科学学部承办,人文社会科学学部主任程娟教授主持,线上线下200余人聆听了讲座。讲座前,刘利校长与王宁先生亲切见面,并合影留念。

图注:讲座嘉宾合影留念

图注:王宁先生(左)与刘利校长(右)合影

王宁先生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语言学、文字训诂学和语文教育,在中国传统语言文字学上有卓越贡献和重要创新。出版《训诂方法论》、《古汉语词义答问》、《训诂与训诂学》(以上与陆宗达先生合著)、《说文解字与汉字学》、《训诂学原理》、《汉字构形学讲座》、《汉字构形学导论》、《汉字与中华文化十讲》等专著,主编《汉字汉语基础》、《古代汉语》、《中国文化概论》、《汉字学概要》等高校教材,及其他丛书共20余种。系大型辞书《辞源》第三版修订主编之一。发表语言学、文字学论文及文艺评论文章250余篇、短文120余篇。

图注:讲座现场

在讲座中,王宁先生从汉语语法研究和教学谈起,指出我国汉语语法研究的现状,在取得诸多成绩的同时,由于缺乏典型的语法形态,采用西方语法体系将汉语“形式化”,将会带来种种问题。对于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的汉语,应该不应该将意义放进去?王宁先生提出实词划分是句法结构的基础,以形态变化为第一要义来确定汉语的词类,从而建构汉语的句法,是以不存在的条件来“立法”。汉语的句子有没有“法”(规则)?王宁先生详细阐述了中国古代从语义出发的句法观念。古人关注的是词的意义如何建构出句义,句法就是由词义组合成句义的法则。但是,只凭意义能否建构出句子的法则?没有形式可以吗?王宁先生否定了唯意义的观点,进一步指出了从生物学中衍生的“结构-功能分析法”的科学性,认为人类意识性的组合也是有系统结构的。句子结构的基本形式是“主-谓-宾-补”,再用“定语”和“状语”来充实基本结构内涵,这就是结构功能分析法在语言分析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