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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蓝生先生:汉语语法化诱因新探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23 】

7月22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江蓝生先生为学员讲授了第四课,题目为《汉语语法化诱因新探》,北京大学邵永海教授主持。

江蓝生先生对相关研究进行了简述,指出语义相宜性和一定的句法结构只是语法化的前提条件,常规结构式的非典型组合和特殊的语义关系才是真正的诱因。在展开讨论之前,江先生先对 “动因”“先决条件”与“诱因”这三个相关概念进行了厘清。又进一步指出Traugott(1996)提出的语法化的三个先决条件“语义相宜”“结构紧邻”和“频率”,只是诱发语法化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江先生将汉语语法化的诱因概括为常规结构式组合变异和结构式语义羡余两个方面。

江先生指出常规结构式组合成分变异是语法化的主要诱因。常规结构式的超常组合包括组合成分的词类变异、义类变异、词义变异以及组合成分的省略、添加、紧缩、叠合等。对于这种超常组合出现的原因,江先生解释道,一是为了利用有限的句型表达无限丰富的语义要求,需要从典型组合扩大到非典型组合;二是由于汉语的特点,某些动词可以比较自由地出现在常规句中名词的位置上,且不必有任何形态上的变化,但这种搭配属于异样的搭配,因而这种变异会引起常规结构式的句法结构和语义关系的变化,从而成为语法化的诱因。

江先生将结构式中语义复指、语义部分重合、语义同指三种特殊的语义关系概括为语义羡余,提出语义羡余是语法化的特殊诱因。并引用 “麟之趾”“公侯之事”等例来阐释语义复指现象;列举“载著车中”“坐著膝前”等例分析语义部分重合现象;对于语义同指现象,则选用“将”字处置式和“把”字处置式以及“给”字的语法意义来进行论证说明。

江先生最后再次强调语法化的真正动因在于变异,即常规结构式的组合成分发生了变异,非典型化了。江先生希望学者在语言类型学的视野下,既要关注世界语言的共性,又要关注汉语自己的特性,填补个案研究系统化的空白,通过对方言中的语法化现象的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汉语语法化现象的理论与总结。

邵永海教授在江先生授课结束后总结道:江先生对于这一题目的每一个思考过程、每一个环节都作了非常清晰的交代,给年轻学者如何思考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作了一个很好的示范。江先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的总结与创新,令学员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