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期末考试安排通知”,学院召开三级会议,即院务会、全体教师大会、全体学生大会。教务办公室确定期末试卷上交的截止日期,并制定各项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表。
2、 给任课教师发放“试卷送审单”、“试卷要求”、“试题格式”。
3、 任课教师按要求出完试卷并填写好试卷送审单,交教研室主任及系主任审查后,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将试卷和送审单交至教务办公室。
4、 教务办将收到的试卷A卷印刷并清点检查完毕后,按年级专业进行存放。并将试卷B卷和其他材料存档。
5、 考试当天,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考场纪录后,按要求实施考试。
6、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多余的试卷和考场纪录交回教务办公室,并领取成绩登记单和试卷分析表。
7、 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日期内将试卷、试卷分析表及成绩单交至教务办公室。
8、 教务办将各项科目的空白试卷(AB卷)及其答案,以及试卷送审单、试卷分析表、考场纪录等进行装订,与学生的试卷一起归档。学生成绩单另外存档。
附件:1)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2)期末考试安排表。
3)期末试卷的要求和格式。
4)试卷送审单。
5)考场纪录。
6)试卷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