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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部调课、停课管理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9-30 】

为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转,现制订《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停课、调课管理规定》如下:

一、任课教师如需调课、停课,可事先到教务办公室领取《北京语言大学调课、停课申请表》。

二、教师填写《北京语言大学调课、停课申请表》后,交所在教研室主任及学院院长签字后,再报学部教学主管领导批准,最后返还教务办公室,并由教务办公室安排调课、停课具体事宜,并将《北京语言大学调课、停课申请表》存档。

三、凡未经上述正常手续而擅自调课、停课者,均以教学事故论,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规定经学部教学委员会通过后实行;本规定的修订也须经由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北京语言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教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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