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学部的本科课程教材的选用管理工作,保证选用教材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所选教材的内容必须与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相适应,要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要符合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要对教师和学生真正具有指导和参考意义。
2.凡用于本科课程的教材,应符合正确性、科学性、基础性、适应性和规范性标准。
3.专业必修课教材由任课教师提前提出使用申请,由各系组织教研室教师进行讨论,然后交由院教材委员会最终讨论审定。
4.每门专业必修课至少保证统一订阅一本(套)教材,选修课不要求统一订阅,任课教师可向学生提供参考书目,由学生自行解决。
5.教材一旦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更换;教材一旦选用、购入,必须按期使用,不得因教师更换或其他不合理原因拒绝使用。
6.选用我院教师编写的教材不得降低教材的选用标准,我院教师编写的专著可列入参考书目,推荐给学生,供其课后学习使用。
二.教材选用的管理程序:
1.每学期即将结束前,任课教师根据教务处下达的下学期教学计划,根据教材选用的标准,提出对某本(套)教材的使用申请,然后由各系组织教研室教师进行讨论,最后交由院教材委员会最终讨论审定。
2.任课教师将审定后的教材信息报教务办公室,需要报送的信息包括:书名、书号、出版社、作者和版次等。
3.教务办公室汇总任课教师报送的教材订阅信息后,统一报学校教材保障科。